1、负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包括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编印招生简章、实施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2、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并提供给学校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新生开学报到工作;
3、负责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4、负责预科班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5、协助完成港、澳、台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组织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的统考工作,完成考生报名、命题、测试、阅卷以及成绩的登统、核实等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各类高考招生咨询和宣传工作;
8、负责优秀生源基地遴选、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本科招生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10、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