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建设 · 人才培养方案 · 正文
关于我校2010年申报学士学位授权的通知
日期:2010-03-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护理学院: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我校新办本科专业须向河北省学位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范围

本次申报的是2010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我校此次申报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是产品质量工程、护理学。申报专业取得学士学位授权后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申报条件

1、教学计划中开设的主要课程能达到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其中多数课程由讲师及以上的教师讲授,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一定比例的课程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2、申请专业必须有3个以上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教授,有60%以上的专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

3、实验课程、实习课程开齐,并具有一定的质量。

4、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5、各项教学、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保障。

6、省学位委员会将对我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能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的专业,将暂停或撤消其相应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

申报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需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附件)(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1份。

请相关学院于3月22日(周一)上午11:3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成教楼215室),并发送电子版至:jiansheke@hbu.edu.cn

联系人:李韬 联系电话:5079476

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教 务 处

2010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修订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本科教学“三学期制”实施方案》和《修订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