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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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夏学期及2012-2013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2-03-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现进行2011-2012学年夏学期及2012-2013学年秋学期预开设课程准备和调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的调整

(一)2011-2012学年夏学期

学校将面向2010级、2011级学生全面部署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其中第一课堂教学活动按照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执行(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仅开设学时不超过“17”或“1周”的课程);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由学校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系列实践活动,组织举办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开放式基础性实验、校规校纪解读、安全教育、就业创业培训、社团活动及社会实践等。

请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认真审核2010级、2011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夏学期课程,对于没有安排课程或课程安排不合理的学院专业,建议增设或调整部分课程,以充分利用短学期提高学生素质;对于开设的较长学时(如34学时)理论课程,建议调整至长学期,以免影响课程开设效果。如需调整教学计划,填写《河北大学2011-2012学年夏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二)2012-2013学年秋学期

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长对新版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年级专业2012-2013学年秋学期计划开设课程进行核对,如需调整,填写《河北大学2012-2013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2),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二、新开设课程的申报

新开设课程的申报包括校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院级(学科专业各类课程)两种。申请新开设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要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各教学单位申请新开课程,需向教务处提交《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附件3),并附带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经批准后方可开设。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3月12日(周一)下午5:30之前,将所需申报的《河北大学2011-2012学年夏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河北大学2012-2013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jiansheke@hbu.edu.cn

河北大学2011-2012学年夏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河北大学2012-2013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河北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

教 务 处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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