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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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8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的通知
日期:2019-03-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按照《河北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5]4号),现组织2018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组织机构

由外国语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选拔、考核和管理。“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纳入外国语学院进行班级管理。

二、选拔学生范围及报名基本条件

面向2018级全校本科一批(不含委培、定向学生)学生招生选拔,以英语专业、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文史类等文科专业为主。

“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班容量为30人。其中,招生名额分配原则上为外国语学院学生15人,政法学院学生10人,其他学院学生5人,具体招生名额分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

拟申请报名的学生,第一学期所有已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75分以上。

三、试点班学生学籍及授予学位

选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的学籍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代码:050201)本科专业。“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学生执行《“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试点班学生修读完规定课程后,符合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求的学生,颁发“英语”(代码:050201)专业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学”本科专业为河北省双学士学位试点专业,授予的“法学”双学士学位证书上有“辅修”字样)。

四、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13日,逾期不予接收报名申请。

学院选拔:2018年3月14日-15日。

学院公示录取名单:2018年3月16日-18日。

(二)报名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

学生查阅《“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附件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河北大学2018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报“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工作办公室——外国语学院团委(新校区外国语学院楼B5-414),电子版发送邮件至:88637844@qq.com,联系电话:5073257。

按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外国语学院汇总并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由外国语学院和政法学院共同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选拔,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五、工作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符合《河北大学关于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类)的通知》相关要求。

2.学生填写《河北大学2018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院长审批签字后交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工作办公室。

3.外国语学院汇总申请报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名单,公示学生的成绩及排名,按照《选拔方案》组织选拔,选拔结束后将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9日17:00前将《河北大学2018级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河北大学“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录取名单》(见附件4)、《河北大学2018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上报材料说明》(见附件5)统一报送教务处(文苑楼208室),并将《河北大学“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录取名单》发电子版至hbujsk@163.com。

4.教务处汇总 “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名单,校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教务处3月底前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试点班学生名单,并向学院下发通知单,涉及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附件:

1.“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

2.“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选拔方案

3. 河北大学2018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申请表

4. 河北大学2018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录取名单

5. 河北大学2018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上报材料说明

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

教 务 处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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