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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现组织我校2022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增本科专业、撤销本科专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坚持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体育强省等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工业设计、区块链技术、养老服务、全科医学、儿科医学、预防医学、学前教育、城乡规划、葡萄酒酿造、服务冬奥会等急需的专业。支持高校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设置新增专业,新增专业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目标发展方向相一致。各学院应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科学设置,避免重复设置和盲目扩张。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须一并附上)。除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急需专业以外,面向主导产业、市场需求大的专业,已有40%的高校开设,原则上不再新增;面向普通产业、市场需求一般的专业,已有30%的高校开设,原则上不再新增;面向特殊行业产业、市场需求小的专业,已有20%的高校开设,原则上不再新增。

(三)各学院要加快优化本科专业结构,调减重复率高、就业率低、布点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通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设置与行业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结构与行业产业结构的匹配度,促进特色发展、错位发展。

三、上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填写《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申请汇总表》等材料,学院专家组评审增设专业的可行性并填写《评审专家组意见表》;撤销专业直接填写《撤销专业申请》。

各学院将本科专业设置材料(申报专业和撤销专业)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形成学院审核意见,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

四、上报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需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前将所有本科专业设置材料(申报专业和撤销专业,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WORD版)发送邮件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hbujs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方旭,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

1.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评审专家组意见表

3.撤销专业申请

4.申请专业汇总表

A01用人单位清单

A02授课教师一览表

A03核心课程情况一览表

A04专业主要带头人信息表

A05教学设备一览表

A06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A07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照2019版

A08实习基地协议(PDF扫描件)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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