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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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使用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和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建设经费的通知
日期:2018-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关于启动部分专项项目建设的通知》(2018-03-05)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8〕11号)要求,现启动经费使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额度

(一)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级别

年度

所在单位

经费

(万元)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1

财政学

孙健夫

国家级

2013

管理学院

15

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董国义

国家级

201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5

3

新闻学

白 贵

省级

2012

新闻传播学院

15

4

化学

徐建中

省级

2012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15

5

汉语言文学

刘金柱

省级

2012

文学院

15

6

生物科学

任国栋

省级

2012

生命科学学院

15

7

法学

孟庆瑜

省级

2012

政法学院

15

8

教育学

田宝军

省级

2012

教育学院

15

9

药学

李建恒

省级

2012

药学院

15

10

金融学

康书生

省级

2012

经济学院

15

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学院

1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徐建中

省级

2012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15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孟庆瑜

国家级

2012

政法学院

10

2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卓越工程师

李小亭

国家级

2013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10

3

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

赵 杰

国家级

201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0

(二)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奖励项目

1.团队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年度

2018

建设经费

1

特色专业

应用物理学

杨少鹏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0

2万元

2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材料物理导论

刘保亭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0

2万元

3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孟庆瑜

政法学院

2012

2万元

4

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河北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孟庆瑜

政法学院

2013

2万元

5

河北大学——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人才实践教育基地

尹成远

经济学院

2013

2万元

6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财政学

孙健夫

管理学院

2013

2万元

7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董国义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

2万元

8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测控技术与仪器

李小亭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13

2万元

9

自动化

赵 杰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3

2万元

10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通信工程

常铁原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5

2万元

11

精品资源共享课

大学英语

王京华

公共外语教学部

2016

2万元

12

中国古代文学

田玉琪

文学院

2016

2万元

1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光伏技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王洪瑞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6

2万元

2.个人

序号

项目类别

届别/批次

名师姓名

所在单位

年度

2018

建设经费

1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首 批

田建民

文学院

2014

2万元

2

第二批

孙健夫

管理学院

2016

2万元

二、经费支出范围

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经费,认真做好经费使用预算及支出计划,符合学校财务相关要求。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1.图书资料及出版发表费:指购买图书、相关软件或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制图等费用,以及成果出版、论文发表等费用;

2.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会务费、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3.师资培养费:教师学习、进修、培训等相关费用;

4.小型仪器设备购置、使用、维修费:指小型仪器设备的购买、使用、维修费用;

5.实验耗材费:购买各类实验耗材费用;

6.视频录制及编辑费用:指项目视频录制、剪辑等相关费用;

7.项目建设必须的办公用品费用。

三、相关要求

1.各项目的预算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和变动。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尽早完成绩效目标。各项目业务管理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主体责任,按照项目预算及时组织实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到6月底、10月底,应分别达到60%、90%以上。各项目要早支出、早见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各项目负责人应统筹考虑,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计划,做好经费使用预算和绩效评价,填写《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预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于3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处(文苑楼208室)备案后开始建设经费支出报销工作。

附件: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预算申请书

教务处

2018年3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项目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学改革实践典型”项目经费预算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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