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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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春学期本科生补(缓)考的通知
日期:2019-01-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18-2019学年春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了减少各单位教务科长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补缓考继续使用学生网上报名模式,其他排考等部分模式不变,现将报名流程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必修课正考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补考,也可以不参加补考直接重修。

申请的课程必须是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不组织补考;补考不及格的课程不能再次补考,只能重修;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能补考,只能重修;作弊、旷考、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不能补考,只能重修;上学期申请缓考的学生,在本次考试中如果有该门课程的补考,可以随本次考试进行,否则随下次结课考试进行。

(二)网上报名流程(学生不再填写申报表)

学生账号登陆教务系统→点击“个人管理”→点击“个人信息”填写电话和电子邮箱(必填信息)→点击“考务管理”→点击“考试报名”→对需要报名补考的课程点击窗口上部“增加”即网上报名成功→在窗口下部“当前报考课程列表”中查看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9月2月27日—3月4日。过期系统将关闭报名功能。

二、开课单位网上统计、排考:

学生报名截止后,各单位统计学生报名数据并审核报名资格,无误后按《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操作流程》编排考场。

排考工作时间分配如下:

(一)公共部门课程排考:3月5日上午。

(二)各学院专业课课程排考:3月5日下午—6日全天。

(三)学校导出、整理、公布数据时间:3月8日。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完成排考工作。

四、考试日期:

补考日期安排在2018—2019学年春学期第四周周三至周五(3月20—22日)进行。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教务科长以学生网上报名信息为排考数据,原则上不能手动添加学生,如有结业生回校补考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需有学院申请及教务处通知方可添加。

(二)本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按时完成阅卷工作,且及时登录成绩。

(三)教务科长将补考试卷及一份《送取试卷登记表》于3月8日前交试卷印刷部门,另一份《送取试卷登记表》交教务处备案。

(四)凡参加补考的学生应携带一卡通或考试证参考,证件丢失者,学生需开具所属学院证明方能参加考试,考试用具自备。

(五)安排补考考场时90分钟的课程安排在上午,120分钟的课程安排在下午或晚上。

(六)考核方式为实验、论文、口试、上机、作品、表演、校内实践课程、体育课程等非笔试方式的课程,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考试。

(七)下学期补考工作结束,登录成绩请详见注册选课中心通知。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操作流程(学院版)

教务处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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