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0〕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业已发布,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在制定细则时应明确以下内容:
1、是否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做要求;
2、学生综合测评分数相同情况下的排序规则;
3、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增补指标的分配原则;
4、往年浪费名额的扣减原则。
请各学院于4月27日前将实施细则(含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经审核后方可向学生公布。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实施细则的发布、解释与执行。
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