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实施细则》(校教字〔2017〕21号),现将2019级转专业学生办理课程替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替代的依据为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应组织2019级转入学生认真学习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熟悉课程设置、明确学分要求。
二、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实施细则》(校教字〔2017〕21号)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且考核通过的课程,如教学内容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并且已修读课程学分大于等于被替代课程学分,可申请课程替代。
三、课程替代在本科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申请方法见附件《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在本科教务系统(教师端)进行审批,审批方法见OA系统《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教师端)》。
四、学生申请课程替代时间:10月20日8:00至10月23日18:00,学院审批时间:10月20日8:00至10月26日18:00。
五、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