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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1.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应严格按照《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河北大学医学部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

2.审核对象为2016届有学籍的在校生(不包括正在休学、停学及已退学者),学生名单以招生学籍科与各学院前期核实过的名单为准。

3.毕业资格审核由各学院负责,形成毕(结)业审核意见,报教务处。

4.学位资格审核由各学院进行初审,并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毕业生进行学位评审,形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5.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符合延长修业年限条件的学生应填写《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8日前报教务处。如不申请延长修业年限,视为学生申请结业,学院按结业进行上报。

6.2015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随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同时进行。

二、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及上报时间

1.需填报材料:

(1)《河北大学 学院2016届学生毕(结)业审核意见》(学分制)(下载,上报纸介)

(2)《河北大学 学院2016届学生毕(结)业审核意见》(学年制)(下载,上报纸介)

(3)《河北大学2016届学生结业/延长修业年限情况汇总表》(下载,上报纸介)

(4)《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下载,上报纸介)

(5)《河北大学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学分制)(下载,上报纸介)

(6)《河北大学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学年制)(下载,上报纸介)

(7)《河北大学2016届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下载,上报纸介)

(8)《已选17周课程需进行二次审核学生名单》(下载,上报纸介及电子版)

(9)《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评定书》(领取,放入学生档案)

(10)《河北大学2016届毕业生准予领取毕业证书报批表》(下载,领取毕业证时上报招生学籍科)

(11)2015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审核材料包括:

①《河北大学 届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②《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推荐意见表》;

③加盖学院公章的学习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2.上报时间:

各学院务于6月13日下午6:00前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注册选课中心。

教务处

2016年6月1日

附件

1.

01河北大学_____届毕业生毕(结)业审核意见(学分制).doc

2.

02河北大学_____届毕业生毕(结)业审核意见(学年制).doc

3.

03河北大学_____届毕业生结业延长修业年限情况汇总表.doc

4.

04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doc

5.

05河北大学_____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学分制).doc

6.

06河北大学_____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意见(学年制).doc

7.

07河北大学_____届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doc

8.

08已选17周课程需进行二次审核学生名单.xls

9.

09河北大学_____届毕业生准予领取毕业证书报批表.doc

10.

10河北大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doc

11.

11河北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及评审推荐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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