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暑期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实习期间师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推动暑期教学实习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教学实习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把学生实习安全作为实践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等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构建学生实习动态管控机制,实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全方位筑牢实习安全防线。
二、强化组织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一)严格实习单位准入审核。坚持实习单位准入制度,优先选择管理规范、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实习。实习前应组织指导教师赴实习基地、企事业单位、景区、野外等实习场所开展实地考察,重点检查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住宿条件、交通保障及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高风险场所实习。
(二)科学制定实习方案。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教学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实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指导教师及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岗位应与学生专业对口或相近,实习内容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培养目标无关或简单重复劳动。
(三)规范协议签订和保险保障。实习前应依法规范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学校统一制定协议模板,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习单位类型规范使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协议内容的,应履行审核程序。各教学单位要按规定为学生购买覆盖实习全过程的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岗前安全教育。坚持“先培训、后实习”,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食宿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诈骗、防溺水、传染病防控、极端天气防范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内容开展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实习岗位。
三、强化过程管理,防范安全风险
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实习安全巡查、抽查和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和全过程管理。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离开实习所在地或变更实习岗位;确需调整实习地点、岗位或请假的,应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参与违法违规活动和危险性行为,严禁未经许可操作设施设备。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结合专业特点建立实习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重点排查人身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以及野外实习等方面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整改,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隐患早消除。
同时,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关心关爱,建立指导教师、辅导员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畅通诉求反馈渠道,做好心理疏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四、完善应急机制,提升处置能力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实习实际,进一步完善学生实习安全应急预案,细化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和处置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
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如实逐级报告有关情况,积极做好学生及家长沟通、心理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影响。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实习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实习单位,应暂停或终止合作。
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实习安全是实践教学工作的生命线。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逐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安全教育、风险防控、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暑期教学实习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