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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2015学年春学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5-03-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对本科实习教学工作进行管理,保证本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大学教学实习(实训)工作规定》(校教学[2007]10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报本学期实习计划及新增实习基地

为更好的提高实习教学的效果,鼓励各学院将毕业实习安排到校外实习基地集中的方式进行,学校将予以实习经费的支持。请各学院依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和《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制定本学期实习计划,填报《××学院2014—2015学年春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附件1)和《河北大学校内、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附件6),并于2015年4月3日前上报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213室),电子版发至syk@hbu.edu.cn。

二、本学期实习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习教学的管理工作。

2.加强对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和中期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安排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教学工作,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

4.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5.填写各类实习表格:《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附件2)、《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3)、《河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及《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5)。

三、各类实习材料的组档要求

1.组档内容:《××学院××学年×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河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及《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表》。

2.组档规范:《××学院××学年×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河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及《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表》装订成一册;按实习课程名称,每名学生的《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和《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合订一起后装订成一册。

教务处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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