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科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保证本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2014—2015学年实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根据《河北大学教学实习(实训)工作规定》(校教学[2007]10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要求
(一)学院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制定本学期实习计划;
(二)各学院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习教学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和中期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安排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教学工作,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
(五)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二、落实2015-2016学年秋学期实习工作
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安排、落实本学期实习工作,并完成以下表格填写及归档。
(一)需填写表格
1.《××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附件2);
3.《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3);
4.《河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
5.《××学院××学年×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5)。
(二)学院保存材料及组档要求
1、组档内容:《××学院××学年×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河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及《××学院××学年×学期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表》。
2、组档规范:《××学院××学年×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河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及《××学院××学年×学期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表》装订成一册;按实习课程名称,每名学生的《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和《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合订一起后装订成一册。
(三)上报教务处材料及要求
《××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yk@hbu.edu.cn)。
三、总结2014—2015学年实习工作
(一)总结本学年实习工作,填写《××学院2014—2015学年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6,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教务处;
(二)学院评定优秀《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及《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择优上报1-3名学生的优秀《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及《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只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至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26日(周一)下午5:30之前
地点: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4室)
联系电话:5079475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1:《××学院2015—2016学年秋学期实习计划一览表》
附件2:《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
附件3:《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
附件4:《河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5:《××学院××学年×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表》
附件6:《××学院2014—2015学年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