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是掌握学校实验教学运行的教学计划、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各类信息的基本状态数据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以此为依据进行实验教学运行的检查及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为及时掌握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运行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完成各实验项目开设要求,以最大限度利用实验设备及技术条件为原则开设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分组原则上应符合基础实验30人一组、专业实验20人一组的要求,同时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应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验项目(包括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更新。
2.请各教学单位填写《河北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附件1,表格相比往年有更新)、《河北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学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附件2,表格相比往年有更新),两个表的填报数据要求一致,并于11月11日(周五)前将纸质签字、盖章材料(一式一份,运行表只打印“实验室名称”之前各列内容,“实验场所代码”及以后各列内容不必打印)报送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教务处213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yk@hbu.cn。
3.各教学单位要确保各类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数据表上报后如有调整,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审批和备档,学期末汇总变更信息填报《河北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附件1),交至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教务处213室)备案。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河北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xls
附件2:《河北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学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