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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2018学年春学期实验项目运行表的通知
日期:2018-03-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对实验教学管理的要求,各学院(中心)每学期需上报《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此表是掌握学校实验教学运行的教学计划、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各类信息的基本状态数据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以此为依据进行实验教学运行的检查,为及时掌握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运行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完成实验课程中各实验项目开设要求,以最大限度利用实验设备及技术条件为原则开设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分组原则上应符合基础实验30人一组、专业实验20人一组的要求,同时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应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验项目(包括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更新。

2.各教学单位填写《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附件1)、《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附件2),两个表的填报数据要求一致。

3.要求填报的实验课程与《2017-2018学年春学期实验类课程一览表》(附件3)比对。如出现实验课程的增、减,请在《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附件2)上备注说明。确保上报实验课程齐全、准确。为避免实验课程的漏报和重复,各实验课程以开课单位上报为准。

4.填报表格要求于3月31日(周五)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一份,运行表只打印“实验室名称”之前各列内容,“实验场所代码”及以后各列内容不必打印)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210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yk@hbu.cn或QQ

5.各教学单位要确保各类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数据表上报后如有调整,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审批和备档,学期末汇总变更信息填报《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附件1),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210室)备案。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

附件2: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春学期本科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春学期实验类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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