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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校级精品实验项目”经费报账的通知
日期:2018-11-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第二批 “校级精品实验项目”建设计划,现启动项目经费的报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金额

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元/项。

二、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河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使用。通知链接:http://jwc.hbu.cn/info_show2.asp?infoid=3672

具体支出范围包括:

(一)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制图等费用。原则上,打印、复印费不超出经费总额的10%;

(二)仪器设备购置、维修及实验耗材费:指用于项目建设和研究、示范等购买、租用、维修仪器设备所产生的费用,购置小型仪器设备单价应在5万元以下。原则上,购置仪器设备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50%;

(三)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所发生的会务费、差旅费等费用;

(四)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研讨、方案论证、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用;

(五)资源建设费:指用于课件、网站、仿真实验平台等系统的制作、课程资源以及试题库建设、项目视频录制、剪辑等所发生的费用;

(六)成果费:指围绕项目研究所产生的论文版面费、教材或著作出版费等所产生的费用;

三、报销时间与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按照财务处《河北大学关于借款和报销工作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填写报销单、粘贴票据。

(二)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于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到教务处会议室(成教楼二楼222室)办理报销手续,注意请一次性报清所有票据。

附件:河北大学第二批“精品实验项目”建设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4日

上一条:关于河北大学第二批 “校级精品实验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2018-2019学年秋学期实验项目运行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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