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7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2016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研究本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工作,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评估与总结,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较强且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同时学生又面临着就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见附件1)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2.杜绝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学校将继续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情况进行检测,指导教师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要特别注意避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现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其修改,合格者方能参加答辩。
3.鼓励学院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审核聘任教师资格,并向教务处备案双导师指导论文情况,填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附件2,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4.各学院应加强对答辩环节的组织与管理,答辩时间安排在2017年5月22日至28日进行,原则上不得提前。
5.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答辩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6.各学院要按时将选题结果、论文成绩等录入综合教务系统的毕业论文(设计)模块,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7.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高指导教师及学生积极性,学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的比例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报
1.4月28日前上报各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论文答辩日程安排,电子版发至syk@hbu.edu.cn。
2.6月2日前上报综合教务系统中按学院打印的“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及《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syk@hbu.cn)。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及附表
附件2:《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
另特别通知:请各教学单位针对《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提出修改意见,并以文本的形式签字盖章1月10前上报到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syk@hbu.edu.cn。
教 务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