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为辅助评估教学质量体系,将首次开展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河北省将列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要求对学士学位论文切实加强监管,严格管理。为保障我校2020年学士学位论文按时保质完成,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学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照计划稳步推进。
二、强化对学士学位论文的过程性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http://jwc.hbu.cn/info_show.asp?Infoid=4188)中的工作流程与安排,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全面启用知网系统,各学院要切实发挥好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等软件的线上管理优势,加强对论文撰写过程的监督,严格学生过程管理,确保论文中期检查、论文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以及推优等关键环节执行到位,严把论文质量关。
三、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学院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组织师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附件2),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做好学士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教育与管理。
四、对接“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模板”。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附件3),得到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肯定,需各学院尽快熟悉和参考,省学位办计划从明年起在全省统一启用。
五、其他。省学位办关于2020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论文抽检上传数据包含所有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成人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作品阐述/创作报告。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各级领导对学士学位论文的指示精神,确保该项工作按照计划稳步推进。
联系人:王立娟 联系电话:5075475
附件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附件3: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