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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培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凝练本科教学成果,为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申报做好充分准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与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

(一)申报范围:获河北省第八届教学成果一等奖的3个项目。

(二)申报内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来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端教学科研成果(教学科研项目、获奖、教材建设、高端论文、教学名师、团队、精品课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学生成果(科技竞赛获奖、升学情况、就业质量等)、宣传报道及成果推广等。佐证材料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分类建立文件夹(教教学科研获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生成果、宣传报道及成果推广等)。

(三)项目下一步建设计划,填写《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计划书》(附件1),根据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为申报下一届国家教学成果奖做准备。

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一)申报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新技术、新方法、新实践带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应用推广,教学理论或实践创新产生重大影响和突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包括人才培养、专业综合改革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制定方案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申报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的立项或批准,项目应结项并有立项或批准部门的结项证书或成果鉴定。教改效果显著、实践成果丰富的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立项或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可优先考虑。

3、理论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等形式体现。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杂志上发表,论著、教材应正式出版;教材类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要体现改革创新和可操作性。

4、培育项目申报内容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已取得的成果介绍,第二阶段为拟开展的项目研究内容。此次立项的培育项目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5、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校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6、项目申报实施限额申报,每单位限报1项,共评选产生10项。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须在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科(成教楼210室)。

(一)纸质材料

1.《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计划书》(附件1,一份)

2.《河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

3.《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份),推荐表中奖励及项目情况,按照年份顺序填写。

(二)电子材料

1.佐证材料提供扫描件(PDF格式,教材或著作提供封皮、封底、版权页和作者页),相关成果材料顺序跟申请表要求一致;

2.项目计划书、申请书及汇总表。

要求: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阴冬胜、范彬斌;电话:5079395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计划书

附件2:河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河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2021年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推荐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示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及新文科研究专家推荐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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