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冀教高〔2013〕14号)和《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项目研究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对201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经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额度
2013年度我校获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教改项目共17项,包括校本部7项、教指委6项、河北省高教学会4项,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0.5万元、0.3万元不等,具体名单及经费额度见附件1。
二、报销范围
1.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论文版面费、文件印刷费、调研费、差旅费等;
2.原则上按照《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的报销标准执行;各类餐饮、出租车票、燃油费不予报销;发票为2014年度产生的经费;
3.对未附经费使用单或不属于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的支出项目不予报销。
三、报销流程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按照财务处《河北大学关于借款和报销工作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填写报销单、粘贴票据。
2.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赵老师处(208房间)审核备案后,到财务处(主楼十一楼西侧)报销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单据贴存单” 填写注意事项:“单位项目”填写“教务处”;“共贴 张”、金额“小写”“大写”用铅笔填写;课题主持人在“经手人”处签字,“负责人栏”不要填写;“用途栏”填写“201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
2.“差旅费报销单” 填写注意事项:“单位”填写“教务处”;“出差事由”填写“201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各类车票应为实际调研、购买材料的往返车票。
五、报销截止时间
各项目组于6月25日前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如有疑问,请致电:5079395,联系人:况老师。
附件:
1.2013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金额一览表
2.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