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审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登记范围
2014年拟参评职称人员,其他人员另行通知。
二、填写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凭继续教育举办单位出具的学习证明,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和继续教育证书。学习证明材料和《继续教育登记表》由各单位备案留存。
2.继续教育证书“单位意见”一栏由各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年度累计学时超过56学时的,年度完成情况为“合格”。
4.学习时间范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5.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工整规范,不得涂改。
三、上报时间
由各单位将继续教育证书汇总后于9月4日上午10点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教学院楼215室),并将《继续教育登记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jsfz@hbu.edu.cn。
2013年新入校人员未领取继续教育证书的,由单位统一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教学院楼215室)领取。
由于此次登记年审工作时间紧张,希望各单位尽快通知参评2014年职称评审的教师,统一上报。
附件1: 继续教育登记表
附件2:继续教育登记一览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