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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学期学生补退选及重修选课的通知
日期:2023-09-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学期学生补退选及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退选

1、补退选时间:

9月6日9时——9月7日8时,2019级(五年制)、2020级学生

9月7日9时——9月8日8时,2021级学生

9月8日9时——9月9日8时,2022级学生

9月9日9时——9月11日8时,所有学生选课(2023级学生除外)

2、选课方法:

校园网(HBU-WEB或HBU-1X)登录:河北大学主页→左下方教育教学→教务系统学生端→输入统一认证账号密码登陆→选课管理→选课。

校外网(含手机自带流量)登录:具体登录本科教务学生端的方式见附件1《使用WEBVPN登录教务系统网页端操作说明》。本科教务学生端→输入统一认证账号密码登陆→选课管理→选课。

3、补退选要求:通识通选课可选可退,其他课程只可补选,不可退选。不允许跨校区补选课(整班建制实验课除外)。学生可以在补退选阶段选择所在校区有课余量的课程(课堂)。选课手册电子版见附件2《2023-2024学年秋学期选课手册(停开课后)》。

4、课程(课堂)调整情况。

正选结束后,部分课程(课堂)不符合开课要求,经与开课单位协商,已经停开,已选该课程(课堂)的学生,在个人课表中的课程也同时被删除,学生可在补退选阶段改选所在校区有课余量的其它课程(课堂)。

5、查询个人课表。补退选结束后,选课数据将作为学生学习、考核和成绩记载的依据。所有学生要及时上网查询个人课表,并按照个人课表进行学习和考核。未选课而擅自参加学习及考试,其课程成绩无效。

6、转专业学生补选低年级课程如遇上课时间冲突,可到所在学院申请自修,原则上学生每学期只能自修1—2门课程(不包括自学重修课程。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及训练、体育课、实践类课程等课程不允许自修)。转专业学生自修专业课程由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将课程置入学生选课系统。凡经批准自修的学生应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取得任课教师的指导,完成平时作业,参加平时和结课考核。

二、重修选课

1、学生课程补考、缓考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重修选课;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者可参加重修选课。

2、选课时间: 9月11日9时——9月19日8时

3、选课方法:教务系统学生端—〉选课管理—〉重修选课(旧)—〉输入重修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需在本学期选课手册中查询)—〉申请选择重修方式—〉点击提交按钮。

4、重修方式分两种,学生可根据重修要求和自己学习情况自主选择,但不允许学生跨校区重修。

第一种:跟班重修——重修的课程仍有课余量并与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冲突。

第二种:自学重修——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或重修课程已无课余量。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及训练课、体育课、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不能办理自学重修。 

5、如重修课程与本人培养方案应修课程不一致,需待成绩确定后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学生申请课程替代时间:9月11日8:00——9月15日18:00,学院审批时间:9月11日8:00——9月17日18:00。

6、课表确认:参加重修选课的同学,务必选课后重新登陆选课系统查询课表,确认重修课程是否选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7、办理跟班重修的学生,按重修选课结果上课;办理自学重修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应与任课教师及时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学习指导、答疑,完成平时作业和考核,否则,将无法取得平时成绩。 

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5079770。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

附件1:使用WEBVPN登录教务系统网页端操作说明

附件2:2023-2024学年秋学期选课手册(停开课后)

附件3:本科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说明(学生端)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学期通识教育网络课程(TW课程)开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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