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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专业人才培养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及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强化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更好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要求执行。

一、组织领导

1.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2.学院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政字〔2020〕12号)(附件1)及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3.答辩通过的学生名单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

二、过程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各学院需要在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hbu.co.cnki.net)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教师指导、任务书、开题、检测、评阅、答辩等各环节工作,加强过程管理。

2024届本科毕业生进入“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登陆方式:“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hbu+学号”。

2.课题落实

各学院指导学生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践需求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切忌选题范围过大,缺乏实际意义。鼓励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开展的毕业论文(设计)。支持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提倡工科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障课题来源的多元化。研究类课题应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设计类课题应结合实验、实习、工程等实际,在保证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设计研究。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18日前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教师聘任

指导教师聘任严格按照《河北大学本科教学授课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执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超过6人的需向教务处审批备案。鼓励学院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审核聘任教师资格,并于2024年4月26日前上报《河北大学2023-2024学年春学期教师聘任备案表》(2-实践教学)(附件3)、《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双导师)情况统计表》(附件4)。

4.论文检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为确保2024届学士学位论文不出现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4月底5月初),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5.答辩安排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核评定学生成绩等,同时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2024年4月26日前上报各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论文答辩日程安排。

6.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进行评定,各学院在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完成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上报《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一览表(2023-2024学年)》(附件5)。

7.存档要求

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如图纸、软件、制作品、实验报告、数据、论文、设计说明书等材料)的归档与电子文档的保存工作,确保每位学生的相关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能够按各专业的规范化要求得到完整的保存。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相关纸质材料保存不少于5年,电子材料永久保存。

三、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上报至实践教学科(主楼604),电子版发至hbusjjxk@163.com。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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