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改革,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河北大学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19]20号)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及人事变动情况,决定进行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成员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是课程思政研究的专门组织,负责本单位课程思政内容的理论研究、应用建设和推广改革等工作,规范和指导教师结合本单位专业性质特点,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理论、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持续推进本单位课程思政建设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各教学单位党委书记、院长(主任)是课程思政工作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课程思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审核、把关和监督。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成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三、人员安排
1.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主任原则上由党委书记担任。
2.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成员主要由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系)主任/副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原则上不超过20人。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9日18:00点前将《河北大学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备案表》(见下附件)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
联系人:唐志远 王利君
联系电话:5079529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