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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4〕17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校语言文字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专长,将前沿的语言文字研究成果转化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现将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附件1),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 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并出具《河北大学用印申请表》(附件2),经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加盖学校公章(假期内如需盖章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4年7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4年11月公示。

联系人:郭玲玲、孔慧楠;联系方式:507939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联系方式:13554039146

 

附件1: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4〕17号)及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4年度选题指南

附件2:河北大学用印申请表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河北大学)

2024年7月7日

 

上一条:关于上报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审档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现场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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