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巩固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我校2022年及以前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附件2)
二、结题验收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3. 佐证材料(整理成一个完整的有封面、目录、正文的PDF,内容包括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公开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论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教学管理制度、师生获奖证书等与项目高度相关的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需自行提供PDF盖章版)
三、结题验收要求
1.报送学校进行验收时,《结项鉴定表》中“专家鉴定意见”和“专家组成员名单”均先保留空白;通过学校验收的项目,待组织评审鉴定后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鉴定表封面的“填表日期”按照当下填写的时间填写即可,如2024年11月;
3.涉及到项目调整:变更人员(含排序)、变更研究计划、调整项目研究周期的,须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一式三份;
项目的结题原则上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3)要求准备结题验收材料,教务处将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的鉴定和验收,省教育厅对我校上报的结项材料还会进行评审验收,请各项目组认真对待结项工作,仔细填写鉴定表内容,提供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作为结项佐证材料,确保项目质量。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目组务必于 11月29日(周五)上午12点前将所有结项材料(附件4+《立项申请书》)电子压缩包命名为“省级教改课题+主持人姓名”,发至邮箱jxgg5079395@163.com。
2. 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的项目组请将《申报表》一式三份,于11月14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发展科(主楼606室),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进行备案。
3.通过学校鉴定和验收的项目将《结项鉴定表》补充完整后,将所有结项材料于 12月13日-23日填报至省教育厅系统平台。纸质结项材料按照结项鉴定表、调整申报表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结项材料封面内容与结项鉴定表封面内容一致,于12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发展科(主楼606室)。
联系人:郭玲玲,刘志静;联系电话:5079395。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一览表》
附件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
附件4:《省级教改项目结项用表》
附件5:《提交材料各阶段要求》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