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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2025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监考教师的通知(管理部门)
日期:2025-02-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及河北省教育厅、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本次组考工作,促进考务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结合该项考试的特点和我校实际,现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笔试)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538日(星期六)

科目一:9:00——11:00

科目二:13:00——15:00

科目三:16:00——18:00

二、监考地点

监考地点全部为七一路校区,届时学校会安排校车接送。

三、聘任条件

1.本次面向各管理部门所有正式在岗职工聘任监考教师。各部门报名人员须是本单位的职工。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练掌握考试程序,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

四、工作要求

1.监考分科目一(上午)、科目二(下午)、科目三(下午),鼓励教师报三场监考,也可分上、下午报名,但要求下午必须报两场监考。监考教师名单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指定专人统一报送。

2.监考人员报名表一经报送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监考工作的,应由原监考人员按聘任条件在全校正式在岗教职工内替换监考人员,并由各单位经办人到教务处教学秩序科办理调整手续。

3.所有被聘任的监考教师,上岗前务必在指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监考培训。

五、填报表格

监考费由学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统一发放到银行卡中。填写说明如下:

1.由学校发放工资的校编校聘人员:填写工资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2.其他人员:需要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

3.填写信息务必核实准确,否则监考费不能准确发放到位。

各单位填写《监考报名统计表》(见附件)(表中请务必注明经办人及经办人联系方式),将电子版发邮件至QQ271010777271010777@qq.com。纸介材料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交教务处(主楼603)

六、报送时间

聘任监考分两个阶段进行:

1.管理部门职工自愿报名,于224日下午5:00前报送。

2.各学院及公共教学部门严格按照名额选聘监考。教务处将于近期发布第二阶段聘任监考通知,现阶段可先做动员准备工作。 

联系人:常萌      联系电话: 5079770

                         教务处

                                                          202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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