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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实习教学改革,加强实习教学组织与管理,切实提高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 号)《河北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实习应在真实环境中进行。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实习内容与实习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2.须落实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实习前,学院派有关指导教师到实习地点(包括校外实习基地、企事业单位、景区、野外等)进行实地考察。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并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制定、完善学生实习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立即核查,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稳定。

3.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要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学院要建立实习实践安全巡查和抽查机制,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等,督促、检查本单位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定期实地走访或通过视频等方式检查实习环境安全状况,确保相关人员“知安全、会避险”。着力提高集中实习比例,提高实习基地利用率与实习质量。对签有协议的实习基地要明确每学年接纳学生人数,确定实习实践时间,连续两年实习基地接纳学生人数为零或接纳学生数较少的实习基地,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

4.促进学科专业交叉实践以及产学研合作。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拓展合作范围,在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学生竞赛,科研攻关、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取得成果。将行业企业新需求、新技术进展融入实习实践全过程,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5.建立实习安全隐患清单。要从近年来各地各学校发生的实习安全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本学院本领域实习要求,梳理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包括实习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风险,形成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

二、具体内容:

1.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

要求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的下个月务必上报实习信息,所有实习数据要求逐月更新上报请注意实习数据和实习培养方案都需要上报

2.做好实习计划和过程管理

本学期继续使用“河北大学实习管理系统”,对实习进行过程性、信息化管理。平台可直接导出实习数据,上报到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学院管理员登录https://hbu.fanya.chaoxing.com/portal点击右上角【实习】菜单,用学习通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系统所有角色均可在电脑端登录,实习指导教师、学生拥有手机移动端功能,可在手机学习通登录实习平台。

实习前先做好实习计划(附件1,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批准后,于1015之前在教务处备案,并同时在学院留存一份。实习过程中,学院与实习单位要加强实习组织管理,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3.做好实习成果总结

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需提交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附件2)《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3各学院按照课程名称进行分类,每门课程单独装订成册,在学院审核、存档。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总结,《xx学院2025-2026学年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4在学院审核、存档19日(周五)之前发送电子版至hbusjjxk@163.com,纸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612备案

2学院评定优秀《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择优上报1-3名学生的优秀《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及《河北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只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随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3)一起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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