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学习需求,根据《河北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微专业申报工作,同时对已设立的微专业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微专业申报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目标定位清晰。微专业应围绕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组具有“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特点的核心课程。优先布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及社会急需紧缺领域,主动对接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申报前须开展市场需求与学生意向调研,作为论证依据。
培养方案科学。每个微专业原则上开设5-10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20学分之间,学制最长不超过2年。课程体系应注重跨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培养,避免成为主修课程的简单拼盘。
师资保障有力。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与学术水平较高,熟悉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至少主讲1门本微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鼓励引入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
鼓励合作共建。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合作设置微专业;鼓励与相关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设微专业。
(二)申报范围与面向对象
全校各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均可申报。微专业招生对象应为全校本科生,原则上每班招生规模20-40人,于秋学期开课。开设单位可根据课程知识基础要求,合理限定专业背景、先修课程等报名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河北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1);
2.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
3.微专业调研报告(附件3);
4.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
二、现有微专业优化调整
根据学校目前微专业运行情况,部分微专业存在开课率偏低、报名规模偏小、课程吸引力不足、宣传推广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微专业建设质量,现对已设立微专业提出以下完善调整要求:
(一)重新审视定位,明确核心特色
各微专业结合学校《管理办法》和运行实际情况,重新审视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如培养方向与市场需求明显脱节,可申请调整培养方案或更名,提交调整方案材料(附件5)。
(二)优化课程体系,提升课程吸引力
各微专业应对照《管理办法》中课程门数与学分要求,避免课程冗余或与主修专业课程简单重复。鼓励增加案例教学、项目式学习、行业专家授课等环节,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已开课的微专业应主动收集学生反馈,动态优化课程内容。
(三)加强招生宣传,扩大知晓度
各开设单位须制定明确的招生遴选办法,并在招生时在单位网站公示,同时报教务处备案。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校园媒体、宣讲会等渠道,清晰介绍微专业价值、课程内容和修读要求。对于报名人数偏少的微专业,应分析原因并做好改进措施。
(四)完善内部管理,健全质量保障
各开设单位应依据学校《管理办法》,尽快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微专业管理细则,明确课程修读、考核方式、成绩评定、补考或重修办法、退出等具体事项,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要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定期收集学生反馈,及时调整优化。
(五)未开课微专业整改要求
尚未开课的微专业,请认真分析深层原因(如选题方向、课程设置、宣传方式等)。若确有必要继续开设,须提交调整方案;若确实难以满足招生要求,建议主动申请暂停或撤销。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
(六)综合评估
学校将每两年组织专家开展一次微专业建设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重要依据。对评估优秀的微专业,学校在经费、资源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连续2年未开展教学或评估不合格的,将终止招生资格。请各微专业提前做好教学档案、学生成绩、课程评价等材料的积累与整理工作。
三、材料提交
(一)新微专业申报:
申报书、培养方案、调研报告、课程教学大纲、管理细则
(二)现有微专业优化调整:
调整方案(未开课微专业须提交,已开课微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管理细则等。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17点前将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与word版发送至hbujxjs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志远 张寒涛
联系电话:5079529
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