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发挥国内知名学者、专家以及行业领军人物在本科教学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名师面对面”活动基础上开展“教师教学艺术”系列讲座。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
“教师教学艺术”系列讲座主要围绕教师课堂教学、职业素养、师德师风、教学方法、教学艺术等主题开展,主要面向各单位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师培养与发展需求聘请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或领军人物等到校与青年教师面对面交流、互动、示范教学。
二、讲座形式
“教师教学艺术”系列讲座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办,以讲座、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愿申报并承办。
三、讲座时间
自本学期10月下旬开始,至学期末结束。
四、讲座费用
系列讲座产生的费用从“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包括讲座费、差旅费和住宿费,费用标准按照《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五、上报计划
(一)计划内容
为保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经费的合理使用,各教学单位须上报系列讲座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承办单位、系列讲座主题、讲座场次及预计时间、主讲人信息(包括学校、职称、从事专业领域)、预计产生费用、联系人等(附件2)。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没有列入计划的讲座费用,学校将不予支付,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谋划,及时上交本单位规划。
(二)上报要求
1.各单位须于10月15日(周三)下午5点前报送本学期讲座计划,于10月31日(周三)下午5点前报送2015年年度讲座计划(自2015年春学期开学始,至秋学期末结束)。
2.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苑楼215房间),电子文稿发至:jsfz@hbu.edu.cn,电话:5079395。
附件1:《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XXXX学院“教师教学艺术”系列讲座计划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