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估办、实验办、学生处、校团委等: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各相关单位需组织本单位(或部门)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河北大学关于修订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各类文件(见附件2),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圆满完成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附件:
1.河北大学关于修订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
2.《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各类文件》
教务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