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保定市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日期:2021-10-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由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根据保定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将考生参加考试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河北健康码”(绿色)、“ 行程卡”(绿色),《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首考科目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封闭管理的高校在校生考生凭《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

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封控区域内考生、大数据推送的高中风险地区漫入人员和推送的有可能密接线索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纸质、微信“河北健康码”本人核酸检测信息截图打印件均可)或《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每科必须提交,可以是复印件。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收听观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培训视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