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日期:2022-03-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我校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2021级转专业(类)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进行(附件1),严格按学院接收计划接收学生(附件2)。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各学院转专业(类)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人员组成以现任人员为准。

四、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ban.hbu.cn/zzy,用户名为学生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X,需大写),登录后要及时修改个人密码。

五、转专业(类)时间安排:

1.310日上午800—314日上午1200,学生登陆转专业(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打印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由所在学院统一交拟转入学院。学生转专业(类)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 315日上午1100前,学生所在学院将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315日下午300,学生所在学院工作人员携带经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的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教务处会议室交接收学院。

3.316日下午500前,拟接收学院在学生转专业(类)报名系统上确认学生报名资格;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通知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4.322日前,接收学院进行并完成转专业(类)选拔考核。

322日前,各学院将2021级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导入转专业(类)报名系统并在学院公示3天;

5.327日前,接收学院公布全部参加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学生的选拔考核成绩、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公布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6.328日上午1100前,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须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上报材料说明(附件6)报教务处。同时将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7.4月初,教务处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类)手续。

六、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类),学生本人于315日上午将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的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校武装部签字、盖章)交教务处。

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等与其他转专业(类)学生时间安排同时进行。

七、西藏内高班、新疆内高班、新疆协作计划录取的学生申请按单列计划转专业(类),学生本人于315日上午将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的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

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等与其他转专业(类)学生时间安排同时进行。

八、对因疫情等原因未能正常返校的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学院可采取线上考核等方式进行。如果进行线上考核,学院要明确考核方案,线上线下应同时进行,安排专人监考,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学生双机位全程录像,考试视频由学院留存备查。

九、转专业(类)学生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十、学院在进行学生转专业(类)选拔工作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安排,疫情防控安排要符合国家、省市、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转专业(类)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239


上一条:关于国际学院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下一条: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