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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室管理服务中心选任办公室秘书的通知
日期:2021-12-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0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0〕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室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秘书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任通知。

(二)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组织考察,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四)任职公示。

二、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正确的政绩观。

3.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爱岗敬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任职资格

1. 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或校聘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2.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 除上述资格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员请将岗位申请表(附件1)和竞聘讲稿提纲(附件2)于12月29日12:00前报送教务处办公室(成教楼209室),电子版发送至jwcbgs@hbu.cn。

联系人:张国春,联系电话:0312-5079473。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室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秘书岗位申请表

      2. 竞聘讲稿提纲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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