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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9-2020学年春学期实验教学运行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0-07-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2019-2020学年春学期我校各教学单位积极探索实验教学组织新方式,利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等各种实验教学资源,开展了线上实验教学活动。现按照《河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6号)要求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填写《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学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附件1)此表是掌握学校实验教学运行的教学计划、时间、授课教师等各类信息的基本状态数据表;《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学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附件2),两个表的填报数据要求一致。

2.因为疫情2019-2020学年春学期未完成的实验类课程,请各学院梳理并查漏补缺,通过调整教学计划等适当形式,保证教学质量并尽快完成。附件1与附件2所有要求填报的实验类课程与《2019-2020学年春学期课程一览表》(需核对实践类课程)(附件3)比对。实验类课程的增、减与调整,请在《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学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附件2)上备注说明。

3.确保上报实验类课程齐全、准确。为避免实验课程的漏报和重复,涉及到由外单位开设的实验课程,各实验课程数据原则上以开课单位为准上报。如有问题需原单位与开课单位协商填报相关实验数据。

4.实验教学资料文档管理

实验教学的文档资料反映了学校和院(部、中心)实验教学工作的状态,体现学校和院(部、中心)实验教学工作及管理的水平与质量,是考核和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教学单位需要保存的实验教学文档资料应包括:

(1)学生实验课程成绩登记表;(2)学生实验报告;(3)实验教学课表、学生实验分组名单表;(4)实验教学任务书;(5)实验运行表;(6)实验教学大纲;(7)实验指导书(讲义);(8)新开实验的试作记录及实验报告;(9)实验项目表(实验项目卡);(10)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的管理制度、规定、规范等文件;(11)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等证书以及获奖的奖状的复印件、照片、图片等资料;(12)实验教学立项、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等资料;(13)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文档资料(含电子文档)。

5.注意事项:请根据附件3和各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核对附件表中的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编号等所需填写信息,这些信息涉及到下学期教育部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如有错误,则不能成功上报。

6.填报的附件1、附件2要求于8月21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件至syk@hbu.cn。8月31日纸质领导签字、盖章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实践教学科(教务处210室)。

附件1: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春期本科生实验项目运行情况表

附件2: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学期本科生实验教学综合数据统计表

附件3:2019-2020学年春学期课程(需核对实践类课程)

教 务 处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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