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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日期:2021-03-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我校2020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2020级转专业(类)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进行(附件1),严格按学院接收计划接收学生(附件2)。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各学院转专业(类)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人员组成以现任人员为准。

四、2020级学生转专业(类)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ban.hbu.cn/zzy,用户名为学生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X,需大写),登录后要及时修改个人密码。

五、转专业(类)时间安排:

1.4月1日8:00—4月5日下午5:00,学生登录转专业(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打印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由所在学院统一交拟转入学院。学生转专业(类)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4月6日下午3:00,学生所在学院工作人员携带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到教务处会议室交接收学院。接收学院在转专业(类)报名系统上确认。

4月6日下午3:00前,学生所在学院将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3.4月7日下午5:00前,拟接收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通知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4.4月8日—4月15日,接收学院进行并完成转专业(类)选拔考核。

5.4月16日,各学院将2020级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导入转专业(类)报名系统。

6.4月16日—4月20日,学生所在学院公布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并公示3天;接收学院公布全部参加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学生的选拔考核成绩、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公布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公示3天。

7.4月21日下午5:00前,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须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上报材料说明(附件6)报教务处。同时将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8.4月底前,教务处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类)手续。

六、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申请按单列计划转专业(类),由学院工作人员于4月6日下午3:00到教务处会议室将经学校武装部、教务处审核后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学校武装部签字、盖章)交拟转入学院。

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等与其他转专业(类)学生时间安排同时进行。

七、西藏内高班、新疆内高班、新疆协作计划学生申请按单列计划转专业(类),由学院工作人员于4月6日下午3:00到教务处会议室将经教务处审核后的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交拟转入学院。

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等与其他转专业(类)学生时间安排同时进行。

八、转专业(类)学生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九、学院在进行学生转专业(类)选拔工作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安排,疫情防控安排要符合国家、省市、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十、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转专业(类)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各学院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rar

2.各学院2020级各专业(类)接收转专业(类)计划.xls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

4._____学院拟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5.___ _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6.学院上报材料说明.doc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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