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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转专业(类)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19-03-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职能处室、后勤集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关于2018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和各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关于选拔2018级“数学+金融”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的通知》、《关于选拔2018级“英语+法学”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学院选拔考核,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现有2018级校内转专业(类)、双学士学位试点班学生等546名学生(名单见附件1)符合转专业(类)条件,请学生原所在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学籍异动等相关手续。

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1.学生转入学院3月28日上午到教务处213室统一领取《学生校内转专业(类)申请表》,放入学生纸质档案。

2.转专业(类)学生务必于3月29日上午携带个人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纸质档案等到转入专业(类)所在学院报到、办理转入手续。

3.转入学院下载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名单见附件1),提前做好接收工作。

4.转入学院将转专业(类)学生分班情况电子版于3月29日上午报教务处213室。

二、转专业(类)学生选课

1.选课要求

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对于转入专业大一上学期未修读的课程,可根据学习能力和课程安排情况在本学期进行补选,也可以在今后学期进行补选。

选课前,应先对已选课程进行核实,对未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原专业课程可进行删除。对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课程,应根据其他课程时间安排情况,可继续选修原已选课堂,也可删除原有课堂,重新选修其他课堂。

补修大一上学期未修课程会导致课表时间紧张,请充分考虑课程时间安排,谨慎选课。选课结束后不再处理退课事宜。各教学单位会打印下发成绩登记表,任课教师会以此为依据记录学生上课情况。

2.选课时间:

3月29日上午9:00时——4月8日下午17:00时

(每天下午17:00——18:00进行数据备份,临时关闭选课系统。)

3.网上选课操作说明

(1)选课系统入口:河北大学主页—〉教务系统

(2)点击 “选课管理”,即可进入选课页面。转专业选课均由 “自由选择”页面选择课程。

(3)查看课表

选课结束后,应点击选课界面左侧的本学期课表来查看已选中的全部课程。

三、转专业(类)学生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已转专业学生需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见附件2)报已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并于4月12日18:00时前将《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教务处205室)。

具体认定原则如下:

1.公共英语课、公共计算机课、思想政治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大学语文课无需认定;

2.通识通选课(课程号为“T”开头)无需认定;

3.大学数学类课程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负责认定;

4.转入学院学科(专业)课,由转入学院负责认定;

5.学生在原学院修读但无法认定为学科(专业)课的课程,可认定为通识通选课。

四、请后勤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生处、图书馆等相关处室协助转入学院做好学生宿舍调整、学费补退款、换领学生证、图书借阅证等工作。

附:1.2018级转专业(类)学生名单

2.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

附:1、2018级转专业(类)学生名单.xls

2、河北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doc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级和2018级部分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级拟转专业(类)学生进行公示的通知(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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