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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日期:2019-03-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我校2018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2018级转专业(类)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进行(附件1),严格按学院接收计划接收学生(附件2)。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2018级学生转专业(类)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ban.hbu.cn/zzy,用户名为学生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X,需大写),登录后要及时修改个人密码。

四、转专业(类)时间安排:

1、3月4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2018级学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导入转专业报名系统。

2、3月4日12:00—3月6日18:00,学生登录转专业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打印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经所在学院签字后,携带转专业申请表和个人成绩单交接收学院予以确认。学生转专业(类)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接收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公布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附件5)并将电子版名单发zsb5079479@126.com

学生所在学院公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并公示3天。

3、3月7日—3月8日,拟接收学院公布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通知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3、3月9日—3月12日,接收学院进行并完成转专业(类)选拔考核。

4、3月13日—3月17日,接收学院公布全部参加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学生的选拔考核成绩、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公布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公示3天。

5、3月18日上午11:00前,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须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附件4)和上报材料说明(附件7)报教务处。电子版名单发zsb5079479@126.com

6、3月底前,教务处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类)手续。

五、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转专业(类)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

1、各学院2018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rar

2、各学院各专业(类)接收转专业(类)计划.xls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

4、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申请表.doc

5、_____学院拟转专业(类)资格审核合格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6、_____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7、学院上报材料说明.doc

上一条:关于2018级拟转专业(类)学生进行公示的通知(有更新)
下一条:关于公布各学院2018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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