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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学籍复查审核工作。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一、各学院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像片等材料逐一比对,严格核查。

二、各学院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

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各学院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核(学生电子档案中的体检表)。复核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四、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进行入学专业复查,复查其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材料由学院存档。

各学院应将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的学生及时上报教务处。同时,应确保报到新生名单、未报到新生名单的准确性。新生学籍审核结果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也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将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备案。

请各学院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圆满完成本次对2018级新生的入学复查审核的工作,并于9月18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5079698(招生)、5079479(学籍)。

教务处

2018年9月3日

附件1:关于填写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及上报学生名单的说明

附件2: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

附件3:上报学生名单表样(报到学生用)

附件4:学院复查情况说明(模版)

附件5:艺术类专业复查说明(模板)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关于填写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及上报学生名单的说明.doc

2、河北大学2018级本科新生学籍注册审核责任书.doc

3、上报学生名单表样(报到学生用).xls

4、学院复查情况说明(模版).doc

5、艺术类专业复查说明(模板).doc

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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