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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结...
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冀教高函[2021]41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2021年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专家组评审、学校审议,学校确定推荐6门课程申报河北省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1个中心申报河北省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推荐结果 (一)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新闻采访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14日

关于转发《国家语委关于征集语言文...
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语委关于征集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的通知》(国语函〔2021〕5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案例申报工作。请于2021年8月11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纸质版报送教务处210室。 联系人:孔慧楠 联系电话:5079476 电子邮箱:hbuywgb@hbu.edu.cn 附件:国家语委关于征集语言文化品牌活动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3日

关于报送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7号)文件要求,对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调整,请各学院按文件要求于8月13日(周五)前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选考科目要求方案及论证材料(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226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buzsb@163.com。 教务处 2021年8月9日 附件1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09日

关于2019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级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院内转专业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 二、学院内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将学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于9月2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在学院内公布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20日

关于2021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学院: 2021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定于2021年10月7日(星期四)13:30开始,请各学院务必提前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等候。具体拍摄时间、地点见附件1、2。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1、各班同学须提前2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按照附表中排列的专业、班级顺序,同时,还必须要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拍摄。迟到的同学请与工作人员联系,绝不允许插队。 2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06日

关于组织2021年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
各教学单位、各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河北省教育厅《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冀教高〔2020〕26号)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课程思政教学创新,学校决定组织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与“优秀教学设计”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07日

学生注册流程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选课操作说明
选课操作说明.pdf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如何申请使用录播教室?
教师填写《河北大学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学管理-教室管理下载),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多媒体教学管理科。 联系电话:0312-5079319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07日

如何开通Blackboard网络平台课程?
任课教师填写《河北大学Blackboard教学平台网络课程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学管理-网络教学下载),按要求填写,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多媒体教学管理科。 河北大学BB平台交流群472477372。 联系电话:0312-5079319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07日

通识通选课开课流程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办理调(停)课手续
任课教师填写调(停)课审批表(或打印调(停)课报告)——任课教师将表或报告交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开课单位交教务处备案。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8日

河北大学在职教师岗前培训流程示意图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30日

河北大学教师赴企业研修流程示意图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30日

关于办理2021-2022学年秋学期缓考学...
各学院: 为了便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和成绩登统工作,凡以往学期学生已办理缓考手续但未参加补缓考考试且该课程本学期已开设,学生应办理缓考选课。现将办理缓考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办理缓考选课的学生,应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填报《缓考学生选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办理缓考选课的课程应与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相同(学时、学分相同,课程号相同),若由于教学计划调整,本学期开设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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