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 |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一)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应按照《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执行。 (二)毕业生名单及各专业人数以教务处教学秩序科前期与各学院核实过的数据为准。 (三)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填写《河北 |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23日 |
|
河北大学关于制定2023版本科专业人... |
河北大学文件 校政字〔2023〕5号 关于印发《河北大学关于制定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社、中心,校办企业,校内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高水平大学培养一流人才的新要求,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学校在全面总结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2日 |
|
关于面向教学单位聘任2024年书法统...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2024年书法统考工作安排,现将监考教师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七一路校区 二、聘任条件 (一)监考教师应为本校在岗在编人员,校外人员不得承担监考任务。 (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工作流程。承担过往年艺术联考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的教师优先聘任。 (三)有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2日 |
|
关于面向行政部门聘任2024年书法统... |
各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2024年书法统考工作安排,现将监考教师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七一路校区 二、聘任条件 (一)监考教师应为本校在岗在编人员,校外人员不得承担监考任务。 (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工作流程。承担过往年艺术联考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的教师优先聘任。 (三)有直系亲属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
关于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2月31日在我校七一路校区举行,为了营造清净整洁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楼封楼 2023年12月30、31日全天封闭A2-A6教学楼。 二、停课、停考 以上时段和教学楼涉及的所有本科和研究生停课、停考,未在考试用教学楼内且学生和任课教师不参加考试及监考工作的课程及考试可正常进行。所误课程由教师和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6日 |
|
关于公布河北大学2023年度课程思政... |
各院、部、处、室、馆、社、中心,校办企业,校内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全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校组织了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经研究,决定立项2023年度校级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
|
关于公布河北大学2023年课程思政示... |
各院、部、处、室、馆、社、中心,校办企业,校内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思政育人氛围,学校组织了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工作,共评选55门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
|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实事求是”校训,培养学生诚信品格,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现将期中、期末考试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成立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类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进行总体安排和督导,对课程考核各环节规范管理,做到考前严格防范、考中加强管理、违纪严肃处理、考后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
|
关于收听观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 |
各相关单位: 2023年12月31日将举行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考。为强化考务管理,细化监考流程,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进行,请监考教师和考点工作人员认真收听观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承担本次监考任务的监考教师及考点工作人员。 二、登录学习流程 (一)手机端学习 ①下载安装: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或者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学习通”,或者“超星学习通”下载安装。(如已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
|
我校新增10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
12月25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84号),共认定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376门。我校有10门课程入选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其中线上一流本科课程3门、线下一流本科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3门、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1门。 表:河北大学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
|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学期学生选课的... |
各学院: 2023-2024学年春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春学期排课工作已结束,为了保证学生选课和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不再允许调停课程。 二、《选课手册》和《班级课表》可在网上查询和下载。查询方法: 《选课手册》:见附件1 《班级课表》(仅供选课参考):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教学资源——班级课表——输入相应信息查询。 三、选课前应熟悉本专业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
|
关于做好2023年度课程思政工作总结... |
各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各教学单位2023年课程思政总结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全面总结本单位课程思政工作成绩、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总结应突出体现工作重点、亮点和内涵特色,形成《XX单位2023年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 2. |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
|
法学院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动员和监考... |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考试管理,促进学院教风、学风、考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和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24年1月3日下午,法学院召开考试工作动员和监考培训专题会议,进一步推进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会议由副院长刘广明主持,党委副书记李亚林、副院长伊士国、教学秘书郭玲玲和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以及专(兼)职辅导员教师参会。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李亚林传达了学校《关于 |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05日 |
|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学期拟停开课程... |
各相关开课单位: 2023-2024学年春学期选课预选、正选阶段已经结束,根据《河北大学选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拟停开课情况通知如下: 1、实际选课人数低于课容量50%的通识通选课予以停开。 2、各教学单位院级选修课(如学科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教务处不统一规定开课基数。请各开课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生毕业需求,自行制订开课要求,确定课程是否停开。 3、如果课程停开,需 |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6日 |
|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春学期停开课... |
各相关开课单位: 选课正选阶段已经结束,部分课程(课堂)不符合开课要求,经与开课单位协商,决定停开,具体停开课程(课堂)情况见《2023-2024学年春学期停开课程汇总表》(附件1)。因课程(课堂)停开,已选该课程(课堂)的学生(附件2)在个人课表中的课程也同时被删除,请学院引导受影响的学生在补选阶段选择其它已开课程(课堂)。 教务处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2023-2024 |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9日 |
|
共有 3,765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251 页 当前第 194 页 |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