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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教学单位聘任2024年书法统...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2024年书法统考工作安排,现将监考教师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七一路校区 二、聘任条件 (一)监考教师应为本校在岗在编人员,校外人员不得承担监考任务。 (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工作流程。承担过往年艺术联考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的教师优先聘任。 (三)有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关于面向行政部门聘任2024年书法统...
各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2024年书法统考工作安排,现将监考教师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七一路校区 二、聘任条件 (一)监考教师应为本校在岗在编人员,校外人员不得承担监考任务。 (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工作流程。承担过往年艺术联考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的教师优先聘任。 (三)有直系亲属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0日

关于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2月31日在我校七一路校区举行,为了营造清净整洁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楼封楼 2023年12月30、31日全天封闭A2-A6教学楼。 二、停课、停考 以上时段和教学楼涉及的所有本科和研究生停课、停考,未在考试用教学楼内且学生和任课教师不参加考试及监考工作的课程及考试可正常进行。所误课程由教师和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关于公布河北大学2023年度课程思政...
各院、部、处、室、馆、社、中心,校办企业,校内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全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校组织了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经研究,决定立项2023年度校级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关于公布河北大学2023年课程思政示...
各院、部、处、室、馆、社、中心,校办企业,校内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思政育人氛围,学校组织了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选工作,共评选55门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实事求是”校训,培养学生诚信品格,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现将期中、期末考试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成立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类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进行总体安排和督导,对课程考核各环节规范管理,做到考前严格防范、考中加强管理、违纪严肃处理、考后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关于收听观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
各相关单位: 2023年12月31日将举行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考。为强化考务管理,细化监考流程,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进行,请监考教师和考点工作人员认真收听观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承担本次监考任务的监考教师及考点工作人员。 二、登录学习流程 (一)手机端学习 ①下载安装:扫描下方的二维码或者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学习通”,或者“超星学习通”下载安装。(如已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我校新增10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12月25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84号),共认定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376门。我校有10门课程入选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其中线上一流本科课程3门、线下一流本科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3门、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1门。 表:河北大学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学期学生选课的...
各学院: 2023-2024学年春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春学期排课工作已结束,为了保证学生选课和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不再允许调停课程。 二、《选课手册》和《班级课表》可在网上查询和下载。查询方法: 《选课手册》:见附件1 《班级课表》(仅供选课参考):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教学资源——班级课表——输入相应信息查询。 三、选课前应熟悉本专业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课程思政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各教学单位2023年课程思政总结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全面总结本单位课程思政工作成绩、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总结应突出体现工作重点、亮点和内涵特色,形成《XX单位2023年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 2.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法学院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动员和监考...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考试管理,促进学院教风、学风、考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和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24年1月3日下午,法学院召开考试工作动员和监考培训专题会议,进一步推进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会议由副院长刘广明主持,党委副书记李亚林、副院长伊士国、教学秘书郭玲玲和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以及专(兼)职辅导员教师参会。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李亚林传达了学校《关于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05日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学期拟停开课程...
各相关开课单位: 2023-2024学年春学期选课预选、正选阶段已经结束,根据《河北大学选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拟停开课情况通知如下: 1、实际选课人数低于课容量50%的通识通选课予以停开。 2、各教学单位院级选修课(如学科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教务处不统一规定开课基数。请各开课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生毕业需求,自行制订开课要求,确定课程是否停开。 3、如果课程停开,需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6日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春学期停开课...
各相关开课单位: 选课正选阶段已经结束,部分课程(课堂)不符合开课要求,经与开课单位协商,决定停开,具体停开课程(课堂)情况见《2023-2024学年春学期停开课程汇总表》(附件1)。因课程(课堂)停开,已选该课程(课堂)的学生(附件2)在个人课表中的课程也同时被删除,请学院引导受影响的学生在补选阶段选择其它已开课程(课堂)。 教务处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2023-2024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9日

关于河北大学第四批教学实习示范基...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我校实践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各教学单位已建立的校内外实习基地进行示范基地的评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教学实习示范基地评选条件 1.教学实习基地指我校各专业校内、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立时间达到三年以上(含三年),接受实习学生达到三届以上(含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7日

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工...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经课程考核领导小组精心部署,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教学单位周密安排,广大教师认真工作,2023-2024学年秋学期考试工作顺利结束。本学期,我校共组织笔试考试2502门次,涉及考生128721人次,监考教师5000余人次。 提前部署、未雨绸缪,做好考前动员工作。教务处发布了《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学期课程结课考核安排的通知》,统筹安排期中考试周和期末考试周的考试安排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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