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 |
各教学单位、各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河北省教育厅《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冀教高〔2020〕26号)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工作,加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及时提炼课程思政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新模式,学校决定组织2021年课程思政教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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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河北省教育厅《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冀教高〔2020〕26号)和《河北大学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工作,加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及时提炼课程思政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新模式,学校决定组织2021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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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院内拟转专业学生公示的... |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和《关于2019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等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共有9名学生申请院内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4日—10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8日18:00前到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继续教育学院楼226室)反映。 拟转专业学生注意事项: 1、10月8日17:00前,拟转专业学生可自愿放弃转专业 |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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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复学拟转专业学生公示的通知 |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应征入伍学生的相关政策,现有10名2019年9月参军入伍、2021年9月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4日—10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8日18:00前到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继续教育学院楼226室)反映。 拟转专业学生注意事项: 1、10月8日17:00前,拟转专业学生可自愿放弃 |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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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学期课程考核...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整体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从第九周进入考试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考试周考核管理,现将理论课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周 (一)组考原则 (1)课程结课考核采取随结课随考核的方式,结课后一周内完成考核工作。 (2)原则上不安排随堂考试。 (3)所有需要教室(场地)集中考核的课程应在教务系统中排考(具体流程见附件),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查看排考结果。 (二)组考要求 |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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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
学生到学院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学院有统一格式的表格)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学院盖章)——学生携带两份证明到教务处办公室(209室)盖章。 |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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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页端密码找... |
关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页端密码找回功能的说明.pdf |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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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交换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流程 |
表格下载链接: 河北大学交换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申请表 |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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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教室手续 |
使用单位通过专用账号登录教务系统——填写教室借用申请——到教务处领取《教室借用通知单》 |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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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示意图 |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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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教材选用工作程序 |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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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室教学平台 |
1.互动型智慧教室综合管理平台(五四路校区) 2.一体化教学应用云平台(七一路校区) |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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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通... |
关于做好2019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教师队伍的教学业务水平和综合创新能力,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题培训外,其他培训以指标分配方式进行,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资培训范围 1.培训内容:教师参加有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网络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等方面会议和短期培训等。 2.培训项目:教师参加国内各种重要 |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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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春学期集中考试期... |
各学院: 自2019年7月1日我校进入集中考试阶段,考试期间笔试考试使用本部校区七教(文德楼)、八教(文宗楼)、九教(文林楼)、综合教学楼、一阶、电阶、电教、新校区的A1—A6、B3、B5、C6等教学楼。望各学院督促广大同学自习后自觉将自己所有书籍、物品等随身带离自习教室,以免清理考场时丢失。 严禁使用铁链将书桌、椅背上锁。 教务处 2019年6月25日 |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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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19年高校教... |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2019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在9月至10月份进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直接关系,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1.2019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在职在岗人员; 2.2019年以前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取得岗前 |
发表时间:2019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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