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校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 |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的有关工作函”要求,定于2019年11月28日(周四)下午对2019、2018、2017、2016级在校生进行《标准》补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需委派专任教师负责汇总补测学生情况(见:附件1),于11月25日前交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专任负责教师请加入QQ群。河北大学学生体侧工作群 二、测试时间 2019年11月28 |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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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考风考纪 实现阳光考试(大学... |
严肃考风考纪 实现阳光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2019年12月14日将进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需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为确保阳光考试,平安考试,现就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的几个方面通知如下: 一、考生 各学院要从构建文明校园,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四六级考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 |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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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学院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 |
各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和《关于制定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学院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 同时,请学院将各个学院2019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内容传达 |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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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 |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部署和要求,根据《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19]2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河北省范围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附件2)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 |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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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 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的通知》(冀教资函[2014]3号,附件1)要求,现对我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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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秋学期期末... |
各学院: 现公布2019—2020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周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考场安排及考生名单,请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考试。 附:1、19、20周专业课考场安排表 2、19周专业课考生安排表 3、20周专业课考生安排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 1、19、20周专业课考场安排表 2、19周专业课考生安排表 3、20周专业课考生安排表 |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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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安排... |
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根据普通高考工作进度安排,现就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在考虑招生时需注重以下原则: (一)招生计划总量原则上与2019年相同; (二)在省外安排招生计划时原则上选择有相应统考或联考的省份; (三)为了保持生源稳定及招生连续性,原则上不增加招生省份; (四)专业录取规则原则上与2019年相同,如有变化请单独提交 |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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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初... |
各单位: 按照《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19] 2号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文件规定,教务处对申请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214名教师进行了资格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214名申请人员均符合高校教师资格条件。现根据通知要求对初审通过的214名申请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2月09日-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 |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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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上报2020年开设辅修、双学... |
各学院: 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依据各学院教学计划和河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各学院制定2020年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双学位)专业是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强 |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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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师教学技能网络培训... |
各教学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部署,落实“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师教学技能网络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 二、参训教师 建议全体教师参加网络培训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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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20年春学期辅修/双学位学... |
一、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交费。收费批次为:2020020001 二、交费时间 2020年2月9日—2020年2月16日 为了不影响正常上课,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费用,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收费标准 年级 学期 专业 学费金额 2018年 5 法学(双学位) 1400 2019年 3 法学(双学位) 1200 3 法学(辅修) 1200 3 英语(双学位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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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大调研”活动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2020年是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具体任务和举措,有效推进落实2020年本科教学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大调研”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方式 2020年3月-4月。 “本科教学大调研”活动将通过深入各教学单位“走访+座谈”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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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结线上教学首月工作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我校历史上首次全校规模的线上教学工作开展近一个月,已经由紧急应对阶段转为常态运行阶段。为了巩固线上教学成果,全面推进线上教学提质增效,请及时总结线上教学首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主要内容可包括总体情况、典型推荐、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今后计划等。本次总结可繁可简,要着重总结开学第一周以后线上教学工作的新变化、新思路、新特点,凝练线上教学工作亮点,推荐线上教学优秀课程 |
发表时间:2020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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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学期课程结课考核方案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目前我校线上教学工作稳步推进,部分课程即将结课。为了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保证课程结课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制定课程结课考核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方案制定原则 (一)更新课程考核观念,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学术型优秀人才为指引,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考核方案。 (二)结合线上教学特点深化课程考核模式改革,引导学生注重 |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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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和2019级部分本科生... |
各相关学院: 按照《河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计划进程,本学期部分学院2018级和2019级本科生将进行专业分流,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近几年专业分流的实际情况,现将部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和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 |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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