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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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2013学年夏季短学期“通识教育系列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3-04-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推进三学期制改革,加快通识教育进程,丰富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内容,教务处将于2012-2013学年夏季短学期继续围绕“成人成才”教育主题组织开展“通识教育系列讲座”活动,注重打造经典讲座,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与目的

讲座依据内容划分为“时事政策、道德修养、人文艺术、历史文化、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励志求实、安全健康”八个系列。

通过举办讲座,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人格培养,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的学术知识讲授和形式多样的实践技能指导,促进学生拓宽学科视野,提高思考能力、认知水平和实践技能,多角度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人成才。

二、组织管理与实施

(一)组织管理部门

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团委、学生处、教学单位等相关部门协办;审批通过的讲座,教务处将依所属知识领域、讲授内容系列、举办效果等情况分系列、分批次组织安排。

(二)主讲人员来源

讲座的主讲人员通过推荐校内优秀教师和邀请校外知名专家两种途径落实,以推荐校内教师为主。为保证讲座讲授质量,提倡各教学单位推荐高水平的优秀教师举办讲座。

(三)主讲人员要求

来自校内的主讲人员一般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曾担任过一门或多门与讲座内容相关的课程,且所讲内容应属于其长期从事的教学或科研领域;来自校外的主讲人员一般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某些学术技能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

(四)申报审批流程

1.已于2011、2012年度夏季短学期批准开设、本次申请继续开设的讲座,直接由所在单位按已审批开设情况,填写《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推荐表》(附件1),上报教务处。

2.新申请开设讲座,需填写《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审批表》(附件2),经推荐单位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7日(周三)下午5:30之前,将《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推荐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1份)、《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审批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jiansheke@hbu.edu.cn。联系电话:5079395

附件1: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推荐表

附件2:河北大学通识教育系列讲座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3年4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我校本科专业调整结果及相关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夏学期及2013-2014学年秋学期教学计划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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