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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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本科专业调整结果及相关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04-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的通知》(冀教高[2013]11号),现将我校调整后本科专业信息予以公布,各学院根据专业调整结果,对相关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本科专业信息调整情况

本次本科专业调整撤销了“思想政治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拆分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其它专业涉及“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类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等多种信息的变化,具体调整结果详见《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2012年)》(附件1)。

经对应调整,我校保持原有的87个本科专业和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总体数量不变,涵盖学科门类由原来的十大学科门类增至十一大学科门类,各学科门类所含专业数量也有了一定调整,学科专业整体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2013年起,本科专业的招生培养依照新目录专业情况执行,目前在校生的培养仍按原专业执行,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各学院根据专业整理结果,对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依培养需求进行修订或微调,积极引入教育教学先进理念和改革经验,强化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修订或微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各项要求按照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文件执行,沿用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

2.在现有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仅对个别课程信息进行调整的,填写《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调整后该专业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

3.在现有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调整课程信息较多或需重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直接提交修订后该专业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

4.仅因专业名称、类别、专业代码等信息变化,不需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学院需撰写情况说明不予调整培养方案。

(二)材料报送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相关材料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请务必于4月24日(周三)下午5:30前交教学建设科(成教215室),并发送电子版至jiansheke@hbu.edu.cn

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2012年)

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河北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3年4月16日

上一条:关于校本部2013-2014学年秋学期聘任教师授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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