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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4-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近日,我校收到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法[2017]14号),现转发给大家。按照《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申报工作。

一、报名方式

参赛教师登录“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及作品上传、评选流程

1.报名注册(2017年4月15日-5月30日)

登录“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选择报名方式——“个人报名”后填写相应资料、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

2.审核认证(2017年4月15日-6月5日)

活动承办方将对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资料提交后1-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在“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本次活动页查询。

3.上传作品(2017年6月11日-10月20日)

上传符合参赛要求的教学视频至“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

4.专家评审(2017年10月21日-11月20日)

5.网络评选(2017年11月25日-12月30日)

6.获奖名单将于2018年1月8日起在“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三、荣誉和奖励

获“十佳法治精品课”的教师将获得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河北省“法治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法[2017]14号)

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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