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68号)要求,现组织我校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推荐课程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个类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二、申报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三、申报数额
(一)我校可推荐省级一流课程数额:线上一流课程3门、线下一流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
(二)各教学单位每类一流课程均限报1门。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的遴选推荐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要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四、上报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动员有条件、有竞争力的教师和课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拟推荐的课程,做好申报课程及团队成员的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课程符合省一流本科课程各项申报条件。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将申报材料(《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主楼605室,教学建设科),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汇总表、说课视频及课堂实录视频等)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
联系人:蒋翠,联系电话:0312-5079529。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附件3.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
附件4.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附件5.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附件6.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附件7.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