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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教学实习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2-03-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实习基地项目”建设计划,“依托教学实习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进入结项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报告书

2.辅助证明材料,用以展示项目建设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教学改进材料:实习教学模式改革、规章制度、实习内容与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改革、课程大纲/教案等;

2)实习基地建设材料: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安全建设等;

3)公开发表的成果及活动、获奖材料:相关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

4)学生反馈材料:学生实习情况调查报告、学生实习报告典型案例、学生实践能力提升证明材料等;

5)合作单位反馈材料:合作单位对实习教学的评价、合作单位对项目建设的评价等;

6)其他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依托教学实习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命名:项目编号-学院-负责人-结项报告书。

2.“依托教学实习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辅助证明材料》(附件2

1)封面和目录。

2)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排列,文件名以“序号+主要信息”的格式命名,并与目录保持一致所有图片、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播放流畅。

附件2压缩后提交,命名方式:项目编号-学院-负责人-结项辅助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苑楼21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busjjxk@163.com

三、注意事项

本次结项不组织答辩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结项材料,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的意见确定验收结果。对于建设工作不扎实、建设成效不突出、材料组织不认真的,将不予验收通过

四、经费报销

结项完成以后,暂定4月20日进行项目经费集中报销工作(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请提前准备报销票据。经费报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具体支出不得用于日常公用开支以及其它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教务处

                                                     2022年3月7

 

上一条:关于公布河北大学“依托实习基地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实践教学相关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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