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改革 · 教学成果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5-01-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医学部,各学院、公共教学部、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深入推动创新人才的培养,学校决定开展第八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引领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紧跟高教发展前沿,学习先进改革经验,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既要体现对人才培养全过程、各层面、各环节教学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研究,又要体现对教学工作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的关注。

3.创新性与可持续性相结合。项目的研究内容、解决方案和研究成果要具有创新性,体现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手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成果,项目的运作要具有可持续性。

4.示范性和推广性相结合。项目研究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研究成果对其他学院、专业等具有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二、申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的实际和需要,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按限额指标上报。

(一)按照《河北大学第八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要求,第八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分类为:系统性研究项目、多课题协同研究项目和单课题研究类项目,各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确定选题,也可以根据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趋势和本学院、本学科教学实际自行确定选题。另外,《河北大学第八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中的委托项目和招标项目各单位或个人可以自由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为近三年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一线的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三)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编号一栏严格按照《河北大学第八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中的项目编号填写。

(四)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以本单位在岗人数的5%为上限推荐申报。

(五)以往批次项目研究中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本次不得申报新的校级项目。已经立项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本次不再重复申报。

(六)项目研究时限最长为两年。项目申报时,应考虑研究梯队整体布局,原则上要求项目组成员具备项目研究的专业背景条件;项目研究过程中,不允许调整、更换项目组成员;项目结项时,根据项目研究需求,可适当调整、更换人员,但也要考虑专业背景、承担任务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申报本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填报《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每单位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申报时间: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周二)上午11:00,请各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15室。电子文档发至:jsfz@hbu.edu.cn。联系电话:5079646

附件:1.《河北大学第八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河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第八批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报销及范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